山东:物业管理师(中级、高级)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

物业管理师(四级、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三级)两个职业工种。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认定费;

申报人员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近期(6个月内)2寸白底照片电子版(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需20k以下);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可不提交);

4、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及从业单位出示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附件2);

5、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截屏打印件;

6、个人申报需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3);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申报条件

4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其中物业管理员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均采取机考;智能楼宇管理员知识考核采取机考,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两项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均达到60分为成绩合格;知识考核考试时限为90分钟,操作技能时间按各职业(工种)有关要求进行;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zscx.osta.org.cn/)查询);

五、公示认定结果

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认定结果按要求上报省、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联网备案;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省市相关程序执行复议;

六、收费标准

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收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制定山东房地产教育培训中心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师三级(高级)1800元,四级(中级)1500元。

七、考试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德州市等。

以上不含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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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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